为了确保我校开封校区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中层值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值班安排
1. 值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下午5:30至次日8:20
周六、周日,上午8:20至次日8:20
2. 值班地点:开封校区北院: 综合办公楼 A211
开封校区南院: 东办公楼 一楼值班室
3. 夜间休息室:开封校区北院: 综合办公楼 B211(男)
综合办公楼 A308(女)
开封校区南院:东办公楼 106(男)
东办公楼 110(女)
二、值班任务
1. 处理突发事件: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事态得到有效控制。
2. 巡查校园安全:值班人员要定时巡查校园安全,特别是重要场所,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3. 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包括设备检查、事件处理、巡查校园等情况。
三、值班规范
1.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2.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或委托他人代替值班。
3. 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值班日志,详细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
4. 值班人员要保管好值班电话,并及时接听;注意交接班时,将值班电话同时进行交接,如有特殊情况,将值班电话交开封校区综合服务中心暂管。
四、考核与监督
1. 各部门要将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范畴,对于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值班人员进行批评和整改。
2. 开封校区综合服务中心将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3. 对于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的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问题,将追究人员责任。
请各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安排中层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通知
开封校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