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代表学校对开封校区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履行统筹、协调、管理、监督职能。管委会确保开封校区安全稳定、有序运行。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保障开封校区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二、按照“条块结合、日常工作以条为主、突发紧急情况以块为主”的原则,具体负责开封校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学校副校级领导兼任,有关职能部门开封校区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任管委会成员。
四、定期组织召开管委会办公例会、专题工作会等会议,安排布置开封校区工作,协调落实学校和管委会会议相关决定,通报在教学、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安全工作等方面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加强开封校区内部管理,负责制定涉及校区运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沟通协调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六、统筹做好开封校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校园宣传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校园文化。
七、统筹做好开封校区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学校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八、统筹做好开封校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九、统筹做好开封校区师生食宿、物资供应、建筑修缮、设备维修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发挥监管作用,有效保障师生员工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十、统筹做好开封校区安全稳定工作,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维护校园秩序稳定,保障校园安全;
十一、统筹做好开封校区办学资源合理配置及开封校区的各项基础建设工作。
十二、落实开封校区发展规划、相关的改革措施和办法,对开封校区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
十三、负责开封校区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报备审核工作。
十四、负责开封校区事业发展中需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交流、对接、协调等工作,维护学校权益,争取发展资源,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十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十六、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